臺海網(微博)11月11日訊 臺灣《旺報》11日指出,自從今年3月太陽花學運以來,兩岸關係迷漫著低盪氛圍。影響所及兩岸經貿也停滯不前,前3季臺灣對中國大陸(不含香港)出口僅微幅成長1.4%,即使加計香港也僅成長4%,遠不及對歐洲出口成長6.7%、對美國出口成長6.1%,甚至還低於對日出口成長4.4%,
  臺灣《中國時報》評論說,中國經濟總量占全球GDP的比例,已從08年的7%提升到當前的13%,是名符其實的“大塊頭”。中韓終於達成自由貿易協議,台當局備感壓力,再度提出應儘快通過服貿、貨貿協議和兩岸協議監督機制。
  激發兩岸經貿協商新動能
  《中國時報》評論文章說,兩岸重啟經貿協商,不只是形式上的開會,而是雙方有實質共識,能夠針對有交集的部分找到新的突破口。時值臺灣選舉將屆,今年內幾無機會復談,那麼兩岸更有充裕時間為明年重啟協商做好準備。
  《旺報》評論認為,兩岸經貿協商有3個要件考慮:第一個要件是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》必須完成。兩岸經貿協商止於《服貿協議》,起因於臺灣方“簽而不審”,對誠信造成重大傷害,因此若臺灣不優先處理“內部共識”,恐難以說服大陸陸方重回談判桌。任何一廂情願的協商想法都不切實際,臺灣必須充分理解。
  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》目前草案已送進“立法院”,但若無法及早順利通過,就敲不開重啟協商大門。
  第二個要件是建立把ECFA的“全面推進”轉為“逐步推進”的共識。評論認為,《服貿協議》暫難獲臺灣多數人支持,優先處理《貨品貿易協議》須建立新的共識。貨品貿易協商因產品項目繁多,協商難度其實更高於《服貿協議》,儘管臺灣對第二波早收清單有迫切及明確的目標,但唯有針對兩岸有共識的分類分項產品進行協商,“以向前推進”為目標,才能讓協商繼續向前走。
  發球權在臺灣手上
  第三個要件是兩岸要找到協商共識。文章呼籲,在重啟新一輪經貿協商前,兩岸必須優先思考的,不應該夾帶任何政治算計,而是回到經濟共榮的本質,ECFA簽訂的目的,其實並不在於彼此讓利,而是讓兩岸經濟正常接軌,結合兩岸經濟資源,把兩岸的經濟大餅做大;其中臺灣透過兩岸經濟融合,可以擴大參與大陸內需市場成長,保持經濟繁榮。
  《中國時報》另一篇評論說,臺灣天天鬧內訌,民進黨依然堅持兩岸問題必須重新檢討,臺灣在區域經濟中扮演什麼角色,服貿協議對臺灣是利還是弊,能解決臺灣所面臨的經濟問題嗎?臺灣經濟發展問題,從簽署FTA到產業結構調整升級,缺一不可,但在意識型態作祟下“逢中必反”,導致兩岸談判牛步化,怎不教人扼腕。
  示範區也該闖關
  《中國時報》11日也發表農經學者李武忠的評論說,對於臺灣單方即可決定的設置“自由經濟示範區”也應推動。
  設置示範區來吸引外資和技術非臺灣首例,韓國、日本有成功也有失敗的例子,而臺灣計劃推動示範區多年,卻還停留在審議階段,明顯跟不上全球經貿發展趨勢與區域整合速度。目前“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”尚在“立法院”經濟委員會審議,藍綠對嗆在所難免,對於該草案內容的諸多爭議,各界早已經提出詳細看法與意見,不應再拖延,是到了該了斷的時刻了。
  文章建議執政團隊可選擇把重大爭議部分,如農業加值、國際健康等暫時撤下,讓爭議減少或沒有爭議的部分先行通過,行政部門則努力做出亮眼成績,讓其他產業主動要求納入示範項目,屆時再來對該條例內容做增補,在民意壓力下,在野黨又有何杯葛反對的能耐?
  如果堅信現行草案已經相當完備且對多數民眾有利,那麼就不必在乎在野黨的阻撓,拿出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,憑著“立院”人頭優勢,強行表決過關,再用實績來接受外界的檢驗,兌現絕對執政、絕對負責的選舉承諾,別不作為卻把草案延宕的責任全推給在野黨。
  還有一個選項,就是將該條例草案退回,這是許多公民團體的主張,他們認為以台當局部門對黑心油把關如此無能,一旦通過該條例草案,進口的有問題的原料將暢行無阻進入臺灣,配上無良廠商,製成品還掛上MIT品牌營銷全球,更將禍及海外消費者,讓臺灣產品自絕於國際社會之外。而原先禁止自大陸進口的多項農產品,也將因該條例而解禁,對臺灣本土農業會是一大衝擊。
  文章認為這些理由都言之成理。如何對本土農民有實質幫助,避免增加食安以及MIT負面風險,主管部門理應早已備妥完整配套對外說明並與農民團體充分溝通,尋求支持。
  文章最後說,台當局主管部門讓反對聲浪持續高漲,僵局越來越難解,相關部門應儘快補破網。若因公民力量展現,讓該條例最後被迫擱置或退回,對臺灣經濟發展和生計的衝擊將難以承受,這絕對不是意氣之爭,畢竟示範區的實施並非零和游戲,需要有智慧。責任編輯:林靖東  (原標題:台媒擔憂被邊緣化吁激發兩岸經貿協商新動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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