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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2009年8月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後,馬俊飛最頭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錢。相比賺錢的本事,馬俊飛實在不會藏錢。從呼和浩特到北褐藻醣膠京,馬俊飛又是購房又是租房,在揮之不去的恐懼中,金條、美元、歐元、價值不菲的收藏品,逐漸堆滿了兩所房子,直至2011年6月案發。(1月2日大河網)
  據報道,以其任職的22個月計算,馬俊飛每月平均受賄近600萬元,每天近20萬元,每小時受賄近萬元。如此受賄速度堪稱驚人,真個可以趕上“高鐵”的速度了。就是這樣的巨貪,按理說會和其西裝外套他貪官一般無二,起碼也應該效仿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,錢多房多女人多,且沒事還想著如何花錢往上爬。可馬俊飛除了錢多外,其他均不多,甚至便是落馬貪官們普遍的生活作風問題在其身上也沒有。
  對此,有參與案件的人曾經不解地問馬俊飛:“這麼多錢放在那裡,你不消費,也不退贓,為了什麼?”他回答,開始是心存僥幸,但是越到借錢後來,就越感到那些現金和金條是不定時炸彈,一點僥幸的心態都沒有了。由此可見,馬俊飛剛開始和其他貪官並無區別,也是希望能“以權謀私”進而自己從中受益。從中受益,目的亦是為了讓自己的生活“錦上添花”,過上所謂貪官式的“幸福”生活。
  相比其他落馬貪官,馬俊飛還信用卡代償是尚存“良心”的,也還是有一點“覺悟”的。換成他人,儘管心中害怕,也會今朝有酒今朝醉,哪裡管得了其他呢?更有甚者,還會想著如何轉移財產,利用關係和金錢多辦幾個護照,一看風頭不妙也好溜之大吉。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,“成功者”也並不少見。馬俊飛卻沒有這樣做。他只是將錢“束之高閣”,靜等著自己“東窗事發”的那一天。
  不僅如此,在辦案機關只掌握了300萬元受賄線索的基礎上,他一股腦地交代了剩下一個多億的贓款和贓物。換而言之,更多的受賄錢財都是機車借款其本人“坦白”出來的。如果不是其本人“坦白”,恐怕辦案機關還會多費些時日和周折。或有可能,心存僥幸者還會落個“犧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”的圓滿結局。馬俊飛的坦白,不但減輕了自己的罪行,還暴露出了一個極大的問題,就是受賄上億元我們尚自不知,以至於要“罪犯”自己去坦白。莫非我們的反腐果真如人們戲言的那樣,需要依靠情婦、小偷乃至官員坦白才可以麽?
  既然馬俊飛自知早晚要“出事”,又為何不早點停手或早點向組織認罪呢?古人雲,浪子回頭金不換,或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,這些話無不是告誡人們在犯錯或犯罪後,要及早改邪歸正,也好重新做人。而馬俊飛之所以沒有收手,其給出的理由則是,一為“上了賊船下不來”,也就說想停手不可能了,已經下不來了;二是竟然不知道該怎麼退贓和無法退贓,這一理由更是有種令我們哭笑不得的感覺。
  “上了賊船下不來”和不知道該怎麼退贓以及無法退贓,無不道出了當時鐵道部在對領導管理上有著多大的漏洞和弊端。否則,也不至於整個鐵道部上至部長劉志軍,下至馬俊飛等人無不貪污受賄。上下皆是貪官,便是退贓都無法退,聽起來實在是一個笑話。而這個笑話,恰恰暴露出鐵道部內部腐敗何其嚴重,其管理制度又是何其混亂和不堪!也正因為此,類似馬俊飛這般尚存“良知”者,最終也為其所害,變成了一個只藏錢不花錢的巨貪。
  馬俊飛頭疼如何藏錢、坦白交待巨額貪腐金額以及不知如何退贓、無法退贓的無奈,無不是對目前監管、反腐體系的無情嘲諷,其實通過這嘲諷倒逼我們完善監管、防腐反腐體系,才是真正防止馬俊飛們“前赴後繼”的利器與法寶。
  文/夏餘才  (原標題:“藏錢局長”的頭痛、坦白與無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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